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我省拟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开展诊断评估分级。经研究,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完成,安全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2.近两年在我省完成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3.从业期间未曾出具虚假报告、参与不当竞争等不良行为。
请符合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将报名材料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联系人:雷惠林 029-63916067
刘 旭 029-63916062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