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安监〔2016〕188号)规定,经审查,同意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榆林供应站和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延长3年(2018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现予以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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