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挂牌治理重大隐患的实施意见》(陕安委办〔2016〕103号)“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逐级审核批准”的规定,经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向所在地安委办提出销号申请,市、县安委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现场审核,提出销号意见并向省安委办和省级行业部门报告,省级有关行业部门审核同意,省安委办研究同意对2018年省级挂牌督办的“郑国渠风景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8项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附件:8项省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销号明细表.doc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