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现场监管盯守责任,经市、县上报,现将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对监管盯守责任落实不到位并经核实的举报,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矿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24小时监管盯守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停产停工煤矿采取限供电、停供火工品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对停产停工煤矿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全省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汇总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