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及《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应急〔2020〕140号)规定。在企业申报、市级监管部门资料审查、组织现场初验基础上,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对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神木市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子长县南家咀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了现场定级,3处煤矿均达到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榆林市能源局、延安市应急局组织进行了复查,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报,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相关规定,现对上述3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予以公示。
如发现公示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7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至省应急厅煤矿安监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联 系 人:陈朝辉 联系电话:029-6116615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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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