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安全培训机构报告及退出暂行办法》(陕应急〔2020〕289号)规定,现对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杨凌示范区所推荐的16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初报、增项和变更)书面报告信息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电 话:029-61166062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初报、增项和变更)基本情况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