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监管,推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综〔2022〕4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46号)有关要求,现将陕西省2025年度各相关市、县(市、区)、乡镇政府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包保责任人应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风险职责,全面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2025年度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公告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