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25-00113 发文字号 陕应急函〔2025〕528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发文时间 2025-07-0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登记表;应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 2025-07-02 16: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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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研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筹建陕西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标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届省应急标委会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应急标委会是从事陕西省应急管理专业领域内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致力于全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等领域地方及团体标准的立项、研究、编制、修订、技术审查、宣贯、人才培养及技术咨询,协助相关单位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开展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委会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省应急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陕西省安全生产科技教育中心。

现面向社会征集75名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政府组织、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省应急标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委员职责

省应急标委会委员应当积极参加标委会的活动,其职责为:

(一)提出标准立项、起草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本专业领域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及标准宣贯工作,反馈本专业领域标准实施情况;

(三)参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化活动;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

(五)监督省应急标委会经费使用情况;

(六)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七)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2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2份,同底版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省应急标委会秘书处,同时须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以“省应急标委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根据相关规定,秘书处将对申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陕西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北楼东侧

邮  编:710001

联系人:梁军、周润婕、秦昌柔

电  话:88610580、19829660715、15633392053

邮  箱:sxsyjglbzhjswyh@163.com

附件: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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