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传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的提案》(第145号),由省气象局、省应急管理厅共同承办。根据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工作和天气情况、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息息相关,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历来高度重视以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为先导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防范工作。
一、规范预警信息传播方面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气象局签订《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从数据共享、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2022年,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规范预警发布渠道及手段,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社会发布机制,明确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气象预警信息后立即向本系统各级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域各行业、企业实行专业编发转播。
二、强化基层预警传递方面
2024年,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广播电视局开展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专项行动,将应急广播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面向公众播放气象预警和自救互救、防灾避险等科普知识,着力做好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截至2024年底,省应急管理厅落实中央专项资金2337万元,实施完成了5个革命老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在53个乡镇、771个行政村(社区)部署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3855个,结合冬季防一氧化碳、取暖安全,夏季防汛、防溺水等内容,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
三、加强预警信息研判方面
2024年以来,每年入汛后邀请省气象局派驻业务骨干在省应急管理厅开展联合值守,针对预警信息实时开展会商研判和直达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线的点对点预警提示,并跟进督促当地防范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提升预警提示的精准性、针对性,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业务值班岗以及水利、水文、安全生产等行业领域专家组成预警分析研判工作组,以气象“13161”为先导,综合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预警信息和各市、县(区)风险灾害基础数据信息,按照递进式精准分析研判的原则,分阶段做出防汛及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原则上3日分析到市域风险防范重点,1日分析研判到县域风险防范重点,分市、县(区)进行针对性预警提示。
四、后续工作计划
2025年,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结合工作实际再次完善了主汛期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就做好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明确三项重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维护农村、社区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确保在线率与通响率不低于95%;二是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频道频率、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发布预警提示并开展科普宣传;三是组织多层次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当地特点优化信息接收及播发流程,确保灾情预警、避险指令、救援信息等第一时间触达全省群众。同时,我厅将充分发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市(区)及省级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城乡预警服务设施;依托应急广播系统、信息进村入户等工程开展预警传播,实现基层村(组)及特殊群体“预警-叫应”工作闭环,确保预警信息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及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张义林 联系电话:180667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