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编制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提前谋划准备,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安全生产执法任务。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2月10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厅机关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对象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2026年度厅机关执法对象为我省辖区内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评价检测检验服务及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中央管理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全省的大型民营企业或其他所有制企业总部(实际执法检查时可下延至其权属单位)以及上一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确定出了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涉及重叠交叉的企业共5家,各处室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主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同时,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将每千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数作为重要指标。
(一)重点检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45家(详见附件1),占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68.18%。其中,非煤矿山企业6家,煤矿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0家,工贸企业18家。对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年内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二)一般检查企业
一般检查企业21家(详见附件2),占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31.82%。其中,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机构14家,培训机构7家。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选定。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安排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测算,目前厅机关执法处室纳入行政执法人员49人,总法定工作日12152天,监督检查工作日2156天。
四、执法程序
(一)执法准备
1.对初次进行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了解生产经
营单位的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对再次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事先查阅上一次检查时的档案资料。
2.准备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
3.综合分析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性质、重点场所部位、重点工艺环节、重点设施设备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非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4.准备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检查通知书和各种执法文书、
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
(二)现场执法、处置和处罚
1.执法人员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依据现场检查方案所列检查事项逐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
2.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3.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归档
执法工作结束后,应当完整将执法文书、影像等资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依据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安排,科学分解并严格执行月度、季度执法任务,确保执法计划有效落实。同时,执法须严格按照执法计划确定的对象、频次实施,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健全执法台账,实现计划执行情况可追溯、可核查。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与实效性。各处室在年度执法计划外开展专项检查时,须事先拟订检查计划,计划按照规定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查。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执法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突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执法到位。二是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三是执法人员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四是按照有关要求,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必须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或国家煤矿安全执法系统开展,做到执法流程线上运行、执法数据实时上传,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
(三)加强执法全过程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执法信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按规定时限在厅门户官网或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公正。
附件:1.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2.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一般检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