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中、榆林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 [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按照全省冬季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做好水上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