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1-00165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2010〕34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1-01-0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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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1-01-04 11: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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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陕、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各市、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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