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50号)要求,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省和西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联合举办,共同组织实施。现就咨询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0日(星期日)上午9点至12点。
地点: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东侧。
二、活动内容
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理念,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发展规划,宣传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目标和任务,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宣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以展板形式宣传近年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展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对公众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二)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咨询、管理经验推介;
(三)举行陕西省暨西安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主题签名活动;
(四)邀请省、市领导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现场检查指导咨询工作;
(五)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三、场景安排
(一)在大雁塔北广场东侧设置20米宽拱门一个,正面书写“陕西省暨西安市2012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名称;在拱门后方设置一块9×6米的活动背景板,正面书写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及省、市14个主办及承办单位名称;在拱门两侧悬挂10个气球及巨幅宣传标语。
(二)在拱门两侧共设置40个宣传咨询台,每个咨询台统一配置1张桌子(1.9米长)和一条长凳,并配置遮阳伞。
(三)在咨询台对面摆放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展板(展板统一规格:高106厘米,宽76厘米)。
(四)在背景板正前方设置宣传咨询日活动签名台。
四、具体要求
(一)请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按时参加咨询日活动,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国防科工办、省质监局、省煤管局、省气象局、陕西煤监局、西北电监局、西安铁路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于6月10日上午8:30前将展台布置到位,并组织2名以上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咨询、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三)请各参展单位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
(四)请各参展单位确定一名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联络人,于5月25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省安委办。
(五)5月31日上午9时在省安全监管局会议室(7-066)召开“2012年安全生产咨询日”联络员会议,请各参展单位联络员准时参加。
联 系 人:贾俊芳
联系电话:87298330
传 真:8729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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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