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严防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2号)要求,现就加强全省2012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市(区)、各部门要提高做好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狠抓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我省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矿领域,要继续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已关闭矿井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非法违法生产;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加强 “一通三防”管理,切实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道路交通领域,要充分估量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更大压力,及早做好预案,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严格路面巡查执法,集中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车站、机场的安全检查,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夜间客运车辆管理,全面禁止“红眼客车”运行。非煤矿山领域,要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启动非煤小矿山关闭工作,严防应关闭的非煤小矿山突击生产。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烟花爆竹,要加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立足防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2〕43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11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薄弱部位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相关部门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强化监管监察手段和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值守,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职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通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加强应急职守工作,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五、严厉打非,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市(区)、各部门要在落实安全责任、狠抓专项整治的同时,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克服麻痹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结合当前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节日期间停产企业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节后和第四季度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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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