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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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切实加强冬季和2013年“元旦”、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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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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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入冬以来,随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不断增多,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各种文化、娱乐、商贸、旅游等活动密集展开,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多,给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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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突出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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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道路交通领域要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凡不能保证通行安全的,要果断采取管制措施,提前疏导分流,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安全检查,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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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人员密集场所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加强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把节日重点活动场所和临建设施、焰火燃放场点作为重中之重,逐一排查,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故。要加强对水、电、油、气、暖等供应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落实应急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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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抓好冬季和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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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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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要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三停、八关、一整顿”的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六必须、六禁止”规定;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特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及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爆炸等事故发生;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严防坠落、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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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查,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技术措施,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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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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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冬季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调度、应急救援等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等现象。要加强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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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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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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