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3-00120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3〕36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3-05-03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3-05-03 1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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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级相关部门,中、省属有关企业: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安组委办〔2013〕6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要求,决定于6月17日至23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现就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以下简称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和提高综合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灾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强化应急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突出重点,开展综合专项应急演练

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隧道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生产、储运、经营等工作特点,全面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条件的市(区)县可以开展地企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

三、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本地区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完善措施,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各项活动。要编制好应急演练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评估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调整人员,补充更新应急装备。

各市(区)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排和演练周总结评估报告请分别于5月16日前和6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 人:夏应军

联系电话: 029-87299012(带传真)

电子邮箱: QQ 982098884

附件: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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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n\t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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