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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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1〕9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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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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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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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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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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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近年来,各地区、部门和企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政策措施、考评管理等方面探索积累了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其他省(市、区)相比,仍存在行业发展不平衡、企业达标标准不高、进展不顺畅、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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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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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行业牵头、企业负责、保证质量、全面开展”的工作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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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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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实现100%达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规模以上企业实现100%达标,规模以下企业40%以上实现达标。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已颁发标准的力争实现达标20%。已全部实现达标的煤矿等行业抓好达标企业的巩固提升,争取实现年度5%以上的二、三级达标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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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2014年底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规模以下企业力争70%以上实现达标。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已颁发标准的力争实现达标30%。已实现全部达标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抓好达标企业的巩固提升,争取实现年度5%以上的二、三级达标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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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2015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重点领域全部实现达标,已达标二级、三级标准化企业争取实现年度5%以上提升标准化等级。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已颁发标准的力争实现达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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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2013年至2015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铁路、民航、电力、军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达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积极推动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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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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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立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政才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昊文、国强、李进、陈永昌、总工程师周爱国、巡视员马延平任副组长的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进同志兼任,省安全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马晋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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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铁路、民航、电力、军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由省级相关部门成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向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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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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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力量抓好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按工作职责分头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的组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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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进展,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行业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地区、各行业要对标准化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标准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任务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推动不力任务未完成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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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优化程序规范评审。省安委会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各行业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进行了归纳汇总,制定了《陕西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暂行办法》。对《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2〕9号)中明确的企业达标工作程序进一步调整优化。今后,工矿商贸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评审、申报、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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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省安全监管局从2013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10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标准化推进中的组织会议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各设区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也应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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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五)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等基础较好的企业中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实现达标晋级,为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累经验。要将示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经验在行业或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推动全省标准化工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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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六)实施差别化安全监管。一是对达标企业适度减少安全检查频次,除法定检查、专项检查和涉及举报以外,减少日常安全巡查比例。对不达标的或达标不积极的,增加安全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存在问题较多的依法关停。二是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参加各地区、行业先进单位(集体)评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未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不得评为省级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是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在首次通过达标后三年内,申请延期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可免于安全现状评价。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在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期满直接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不再延期换发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四是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可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可减半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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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七)启动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研究制定工矿商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和标准规范。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进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可对照三级企业标准,以企业自查自评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抽查为辅,以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为手段,以持续改进和逐步规范提升为目标,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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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八)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各市(区)安委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每半年对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查找问题原因,制定目标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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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九)落实统计通报制度。各市(区)安委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和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上报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地区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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