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4-00147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4〕23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4-03-1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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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14-03-18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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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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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4年3月1日,山西省晋城市晋济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这起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挂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距隧道出口3.8公里处设置的煤检站不利于车辆快速通过隧道;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隧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及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3月18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周的高速公路隧道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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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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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全省所有高速公路隧道和省内注册的危险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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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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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隧道安全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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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1、隧道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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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隧道内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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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3、隧道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通风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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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4、隧道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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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5、特长隧道口检查站设置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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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6、隧道内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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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7、隧道外抗滑桩位移情况、坡体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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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8、隧道内的照明、排水、监控、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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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危险品运输企业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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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1、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维护情况,以及车辆警示灯、防撞护栏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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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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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3、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车一档建立情况,以及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和承运责任险是否有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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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4、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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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5、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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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6、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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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7、车辆运行路线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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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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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区)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省上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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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3月18日至25日,各市(区)安委办牵头,各市(区)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开展隧道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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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3月24日至28日,省安委办牵头,省级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省重点高速隧道和重点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抽查。具体分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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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第一组: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配合。检查西汉高速、十天高速、包茂高速(西康段)隧道及汉中、安康市危险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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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第二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检查福银高速(西安至商洛段)、沪陕高速(西安至商洛段)隧道及西安市、商洛市危险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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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第三组: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配合。检查福银高速(永寿、彬县段)隧道、宝天高速(宝鸡段)隧道及咸阳、宝鸡市危险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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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第四组: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检查包茂高速(铜川、延安段)隧道及铜川、延安市危险物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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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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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晋济高速公路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安全督查活动,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3〕27号)落实情况为重点,务必安排精兵强将,全面彻底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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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各市(区)安委办要积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消化安全检查内容,逐项逐条检查落实每项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广泛征求我省隧道和危险品运输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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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检查务必做到轻车简从,减少给基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省级部门督查车辆由各组牵头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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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四)请各市(区)安委办务必于3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改进措施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请省级各督查组牵头单位在督查结束后5日内将督查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以便于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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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系人:闫波    联系电话:029-872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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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电子邮箱:632703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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