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新闻媒体:
\n\t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结束。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14号)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2014年“安全生产月”优秀宣传作品和好新闻,选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相关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t一、征集2014年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
\n\t(一)作品要求及种类
\n\t 作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感染性强,影响深远。
\n\t 作品应是在2014年正式制作、出版、刊播的各类安全生产宣传作品,分为视频、平面、课件三大类。视频类包括公益宣传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音像制品、数字媒体产品等;平面类包括宣传册、挂图、户外广告、图书等;课件类包括分行业开展的培训、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品策划方案及创意等。
\n\t(二)作品报送
\n\t1.需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作品经省安委办选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后,则视为无偿赋予省安委办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作品的部分著作权,包括:公开展览、公开播放、出版、发行、宣传、学术研究、再创作素材等。
\n\t2.各市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选送每类宣传作品不超过3件,同时填写《2014年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推荐表》(附件1)。
\n\t3.视频类宣传品需刻录成DVD或VCD光盘,并确保图像清晰、稳定,声音平稳。平面及课件类宣传品通过画稿和电子版(刻录成DVD或VCD光盘)两种形式报送。
\n\t4.请于2014年9月22日前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将选送优秀作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统一评选,每类作品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证书。
\n\t二、征集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好新闻
\n\t(一)作品要求
\n\t 作品应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客观反映各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市的新成绩、新情况。新闻要素完整,观点正确,视角新颖,调查深入,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具有较好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作品应是2014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新闻稿件。
\n\t(二)作品报送
\n\t 各市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选送作品不超过5件,于2014年9月22日前将选送作品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原件各一份)一并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将选送优秀作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统一评选,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若干。
\n\t三、报送方式
\n\t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新城大院前大楼7楼102)(邮编:710006)。
\n\t联系人及电话:贾俊芳,029-87298330
\n\t相关表格可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n\t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2.2014年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推荐表
\n\t
\n\t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n\t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