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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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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全面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要求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省安委会决定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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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目标原则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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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总体目标。集中力量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加快隐患整治进度,争取利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隐患整治工作;近期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实现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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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基本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加快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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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时间安排。自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2016年9月前,隐患整改率达到80%;2017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隐患整治工作。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安排执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 “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安委〔2014〕12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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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重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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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成立我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1),统筹组织、全面协调解决管道改线、占压建筑拆迁、城市地下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管理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各市(区)、各有关企业要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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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隐患整改方案,对所有隐患实施逐条逐处整改销项。在隐患整改完成之前,要加强周边巡护和检查,配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防患于未然。对于本企业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资金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争取1年内完成,同时要加强管道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保证所属管道本质安全;对于需要政府协调支持解决、必须改线或拆迁占压物等隐患,要逐项说明具体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地方政府安委会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请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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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保护职责。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尽快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集中打击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要与管道企业尽快对接,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隐患整治。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法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质检部门要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规范行政许可、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各相关部门要参照省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当地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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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扎实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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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五)实行隐患整治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各地区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附件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重大隐患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较大及其他隐患由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各级安委会要建立依靠专家整治隐患的工作机制,组织专家组加强对隐患整治的督促、指导、检查和验收,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到位。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不彻底、进展缓慢,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以及先清后占、隐患重复出现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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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六)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各地区、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油气输送管道典型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强化政府、企业之间的应急快速响应和协同联动,完善重大险情通报和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指挥机制,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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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七)建立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通报制度。省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通报制度,在有关安全动态信息刊物和网站上按月发布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工作进展。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前调度上报本地区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进度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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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八)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投产、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和严格管理,落实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督促管道企业全面实施完整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道保护宣传,推动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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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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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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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帮助企业加快需要政企协调解决的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超期未检等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经营相关业务,安全管理粗放、隐患突出、事故频发而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企业,视情节给予资质降级、纳入企业安全“黑名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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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强化督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省、市两级安委会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领域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暗查暗访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暗查暗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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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附件:1.陕西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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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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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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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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