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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
\n\t 2015年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呈双下降趋势。现将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n\t一、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n\t (一)总体情况
\n\t2015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045起,同比减少308起,下降13.09%;死亡192人,同比减少202人,下降51.27%。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261起,同比减少141起,下降10.06%;死亡78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52.44%。
\n\t (二)行业领域情况
\n\t 1、工矿商贸: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42.11%;死亡15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37.50%。
\n\t 其中:(1)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50.00%。
\n\t (2)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00%;死亡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80.00%。
\n\t (3)建筑施工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60.00%;死亡5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6.67%。
\n\t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n\t (5)烟花爆竹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n\t (6)工矿商贸其它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4.29%。
\n\t2、道路交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97起,同比减少194起,下降16.29%;死亡166人,同比减少191人,下降53.50%。
\n\t 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13起,同比减少131起,下降38.08%;死亡52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60.00%。
\n\t3、消防(火灾):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24起,同比减少104起,下降9.22%;死亡0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00.00%。
\n\t4、铁路交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6.67%;死亡10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1.11%。
\n\t5、农业机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持平。
\n\t6、水上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n\t(三)较大事故情况
\n\t一季度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起(建筑施工行业),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6人,分别下降66.67%和66.67%。
\n\t二、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特点
\n\t 1.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煤矿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上年同期均下降50%,金属与非金属矿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5%和80%,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n\t 2.道路交通事故仍占比较高。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997起,占全省安全事故总量的48.75%,死亡166人,占全省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6.45%。
\n\t 3.火灾事故起数占全省事故总量的比例偏大。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24起,占全省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的50.07%。
\n\t 4.建筑施工行业发生较大事故。建筑施工行业一季度共发生安全事故2起5人,均发生在3月份,其中一起为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
\n\t三、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n\t 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其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了《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二是各市区、各行业(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各级安监部门加强高危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加之经济下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几率相对减少。第二季度,我省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进入高峰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 ,各市区、各部门务必结合本地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n\t (一)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落实省委常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落小、落细、落实上下功夫,用铁腕铁拳扫除各种安全隐患。一要严格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抓好明查暗访、督促整改等工作,确保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汲取 “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从严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公路长距离运输安全。三要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夜间停车休息、严禁“红眼班车”等交通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四要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n\t (二)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建设成果。在“三基”、“三化”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上下功夫,推进监管网格、基础台账的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和动态更新;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全面落实,实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辖区内安全隐患、事故报送等全覆盖,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
\n\t (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月“铁拳行动”和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新安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守法意识。要狠抓煤矿“双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十条规定,企业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七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督促企业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
\n\t (四)加大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健全我省隐患排治理规范和制度,编制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依法治安范畴。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规模、安全条件、管理水平、危险因素等实际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管理。加大重大隐患分级挂牌、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的落实力度,深入持久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查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
\n\t (五)认真落实2015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任务。各设区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即将下达的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实际逐级分解下达,落实到基层、单位。要强化绝对指标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一票否决”,更加重视相对指标和监管过程考核。要完善控制指标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要加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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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n\t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