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半年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6-00146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6〕62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6-07-2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半年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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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半年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6-07-27 17: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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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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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今年以来,各市(区)、各部门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陕安委〔2016〕3号)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7月上旬,省安委办组成8个检查组,对上半年各市(区)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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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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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市(区)、部门在省政府、省安委会安排部署后,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狠抓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其中,咸阳、铜川、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开展活动有力,落实成效较好。截至6月底,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企业6873家,建立健全“十项制度、一个能力”企业5435家;省、市、县组织对标检查3086次,督查检查企业6226家,针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督办2376次,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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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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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由市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得力的工作网络。各市政府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先手棋”。12个市(区)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由市级领导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组织,一线指导,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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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的问题。各地采取划片包干,人企对应的方法,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的督导,下决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咸阳市开展对标检查264次,检查企业338户,渭南市对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178家企业组织对标检查,下达10份督办函,限时责令企业整改问题,收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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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深入一线督查检查,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着眼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严格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截至6月底,2015年省级挂牌督办的134项隐患,完成整治92项,整治率68.7%,宝鸡市对照《手册》,共排查一般隐患3471项,整改3391项,整改率为97.7%。咸阳市重点对危化生产储存、工商贸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182项,督促整改176项,立案查处10家违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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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注重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商洛市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厂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263人次,首先强化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意识。西安市编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三万余本,印发市县执法人员、重点企业,起到了方便检查和宣传的双重效应。榆林市采取电视访谈的形式,由630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形成了社会广泛监督、领导员工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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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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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广度、深度和速度尚需进一步加强。据统计,各市(区)初步确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1729家,实际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活动的6873家,占总数的59%,距离“全覆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大量中小企业尚未列入工作计划。个别市县工作停留在发文件、订计划上,安排部署有时间差,推动落实不深入、不扎实,一些企业7月份才收到市县方案计划。部分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知晓率不高,企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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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检查组抽查的13个县(区)40家企业中,均存在企业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员工对相关制度要求不熟悉、不掌握的普遍性问题,多家单位没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安排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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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存在“中梗阻”现象,致使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重视程度不够,认识有误区,工作态度消极,其中,个别市反复催要仍不能上报工作情况统计表、在《陕西日报》上统一刊发的市政府工作性文章。从对标检查总体情况看,国有企业好于私营企业,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企业,安监部门检查指导多的企业好于检查指导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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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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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提高认识,切实认清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着重解决安全生产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的薄弱问题,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结合落实娄勤俭书记和胡和平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批示、讲话,针对上半年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继续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强贯彻力、执行力,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抓到具体人具体事。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地区和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责任和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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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强化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继续全面落实陕安委〔2016〕3号文件精神,建立制度,形成机制,狠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检查工作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体系,强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对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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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加强执法检查,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清障搭台”。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探索实施对标检查、跟踪督办、问题倒查等工作机制,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监管执法,加强动态管理,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压力和动力。各部门要把行业领域检查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完成网格内企业安全检查的全覆盖。11月份,全省将集中组织开展全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大执法专题活动,各市、县(区)要作安排,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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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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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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