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6-00155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明电〔2016〕7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6-11-25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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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16-11-25 1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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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和省属有关企业:

\n\t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目前已造成74人死亡,2人轻伤。

\n\t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除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t    一、总体要求

\n\t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通过此次大检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督责任,认真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堵塞安全隐患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

\n\t    二、检查方式

\n\t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含项目)自查为主,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地方政府联合检查和省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省安委办适时对各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n\t    三、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n\t    全省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在建项目。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电力企业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安全措施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n\t    (一)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办理立项、 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建设手续的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n\t    (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n\t    (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等情况。

\n\t    (四)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n\t    (五)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以及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n\t    四、工作要求

\n\t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n\t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工程安全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结合前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大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n\t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n\t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本地区、本单位大检查所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做好舆论监督。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大检查专项行动,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隐患,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要设立重大隐患举报热线、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强化警示教育。

\n\t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各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总结报告,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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