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7-00072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7〕29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7-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3-30 19:47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r\n

\r\n\t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通报了河南、广东、内蒙古等地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居民楼等事故情况,对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n

\r\n\t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安全形势研判

\r\n

\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做好当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r\n

\r\n\t    二、突出重点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r\n

\r\n\t    继续抓好矿山、危化品、油气输送管道、民用爆炸物品、燃气管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组合拳”。煤矿要严把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关,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体检”,做到摸清安全状况底数,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危化品要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重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非煤矿山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新改建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巡查监控力度,严查严惩超层越界开采的不法行为,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道路交通要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消防要加强足浴店、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强化电气火灾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火灾发生。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单位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积极推广应用具有安全功能的燃气产品,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要强化城市管网、地铁运营、电力、污水垃圾和渣土处理、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继续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r\n

\r\n\t    三、强化隐患治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r\n

\r\n\t    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矿山企业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尤其是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的生产运输作业。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r\n

\r\n\t    四、加强执法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r\n

\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看守,防止因“想不到、看不到”等主观因素导致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消除安全隐患。

\r\n

\r\n\t    五、强化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r\n

\r\n\t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r\n

\r\n\t 

\r\n

\r\n\t 

\r\n

\r\n\t 

\r\n

\r\n\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n

\r\n\t2017年3月30日

\r\n

\r\n\t 

\r\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