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MB2964735N/2025-00038 | 发文字号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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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发文时间 | 2025-03-1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治理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奋力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更高水平安全保障。总体目标是:有效管控较大事故增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定《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补充规定,补充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快省政府规章《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进度。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3.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加强考核巡查专业支撑力量建设,建成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智能管理平台,开展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建好用好信息化专家管理系统,完善专家选用、调配、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专家指导帮扶服务暨综合评定工作;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工作方法,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巡查权威性。
二、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强化统筹协调。制定2025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帮和“靶向”督导,及时通报、交办、曝光典型问题,每日调度审核全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9大模块25类数据,真实准确反映治本攻坚行动工作成效。
5.推动隐患治理。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跟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视频案例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信息共享集中机制。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聚焦重点领域、节假日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敏感期,持续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作用,常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集中公布、曝光、挂牌重大事故隐患,对2024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确保真改彻改、按期清零。
6.提升本质安全。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提高煤炭深部开采安全水平、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等四项重点任务和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
三、推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7.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评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监管。
8.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用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
9.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落实“六个必须”;将各类动火作业严重违规情形纳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对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
10.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按照国家整治方案,制定全省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执行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11.深化矿山领域安全治理。下更大力气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一体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持续用好专家排查隐患、周调度月研判等机制,管好用好煤矿驻县安全检查员队伍,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提级调查等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普查成果“一张图”管理,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大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实施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工作,巩固C类煤矿攻坚提升成果,推动20%的二级、30%的三级标准化矿井提标升级,尾矿库总量降至150座左右;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逐步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12.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深化硝酸铵、硝化工艺、有机过氧化物等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与行政许可系统功能衔接和数据交互,强化审管联运;常态化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标改造提升,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西南通道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风险防控,巩固深化高危细分领域、产业转移项目等专项整治,提高“一防四提升”工作质效。
1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治理。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进12个县区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标准提升试点和国省道安全提升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道路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持续巩固全省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
14.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坠落、外包队伍、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铁路、隧道、大坝、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健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
15.深化消防领域安全治理。开展“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聚焦“九小场所”、老旧小区、校园、文博场所、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性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风险场所,精准排查、靶向治理、综合施策,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
16.深化铁路、民航、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针对性加强重点地区铁路安全监管,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加强飞行等关键岗位人员技能训练,落实关心关爱制度,保持队伍稳定;督促指导航空公司加强发动机空停的监控和预防,强化发动机适航维修管理全链条风险管控,开展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10人以上载人通航和无人机运营安全监管,开展通航飞行人员资质能力排查。加强水上客运、货运等重点运输船舶安全监管;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治理。
17.深化工贸、特种设备、旅游、民爆等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铝加工(深井铸造)安全规范》。持续加强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电梯安全筑底、消防生命通道打通等治理行动。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8.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严格执法、精准执法、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典型执法案例;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9.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稳妥做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坚持科技兴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煤矿、尾矿库、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持续加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1.强化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的意见,推动消防力量下沉,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力推动防消联勤;推动各地区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
22.加强教育培训。参加国家层面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领导干部和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加强考试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省级电视等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