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减灾委,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决定于9月8日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后续工作。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