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领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紧密围绕“减灾从社区做起”的“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高危行业的“防灾减灾日”活动;三是以“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抓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的值守应急工作;六是对“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并于5月18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办。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029-87294384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