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行动检查复查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0〕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检查复查阶段相关工作。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正在研究制定的《陕西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复查阶段工作方案》将随后下发,并拟于9月中下旬赴各地检查复查。
联 系 人:程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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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