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企业: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在石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石油天然气开采及管道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在前段时间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全面排查、彻底治理隐患。排查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检查油气处理场站防火防爆以及长输管道穿跨越沟壑、河道的管段、占压隐患等情况;钻井工程、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外包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急手段是否完备以及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计划、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送。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报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以便监管部门掌握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做好应急工作。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2010年10月30日前书面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开采及管道运输企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