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1-00087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明电〔2011〕2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1-01-21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1-01-21 15:41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分别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把《紧急通知》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与当地和行业管理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握“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2011年重点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安全生产特点规律,要结合《紧急通知》对当前工作和年度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重点工作,制订相关措施,落实责任要求。年末岁初和冬季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期,赶工期、抢进度、超负荷运行、“三超”、“三违”等现象极易引发事故。进入1月份以来,我省接连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省安委办专门下发了《关于“1.12”等三起非法烟花爆竹事故情况的通报》(陕安委办发〔2011〕1号)。各地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警钟常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密防范,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中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针对高危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煤矿安全。要按照省政府9月27日常务会议要求和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要以煤炭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为着力点,坚决落实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坚决打击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严格落实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各项工作要求,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监等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及时排查治理隐患;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严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安全有序。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严防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威胁到乘客人身安全。

三是做好冬季防火安全。要对商场网吧、宾馆饭店、医院学校以及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消防措施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的大型群众集会活动,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现场指挥,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四是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要按照陕安委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严重的重点村、重点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对非法生产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的跟踪追查,彻底切断烟花爆竹非法产销利益链条。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管理,严禁连片经营、超量储存,严禁销售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产品和“三无产品”。加大“打非”舆论宣传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应急值守,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调度、应急救援等关键岗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在岗值班,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当前正值全省“两会”召开之际,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把国务院安委办《紧急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