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备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1-00089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函〔2010〕283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1-01-2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同意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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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备案的通知

时间: 2011-01-24 09: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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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规范安全评价行为,保障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安全监管局《省外安全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陕安监管发〔2006〕127号),经研究,同意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在我省备案,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请各市(区)加强监督管理,并将该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情况及时反馈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张亚军

联系电话:029—87290912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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