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1-00091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1〕13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1-02-16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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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11-02-16 10: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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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财[201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从2011年1月1日起,请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情况统计工作,并认真执行报告统计分析制度。

各设区市安监局请将汇总的《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统计报表》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翌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局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罚款统计分析报告。

联系人:范德强 联系电话:029-87291375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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