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中央在陕、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械、纺织、卷烟、造纸、白酒等行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机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纺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卷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造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白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相关编写提纲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www.chinasafety.gov.cn),文件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纺织卷烟造纸白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5号)),请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把包括编制安全专篇在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作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水平。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陕西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联系(电话:029-87292903)。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