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1-00150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明电〔2011〕13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1-11-0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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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时间: 2011-11-04 14: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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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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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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