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