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1〕3号)和2011年在榆林市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暨安全文化创建现场会精神,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研究,在关中、陕北、陕南各选一个点作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县。结合各市(区)材料申报及调研情况,现决定在宝鸡市麟游县、安康市镇坪县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将两县作为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现就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麟游县、镇坪县要充分认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县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平安生活”总体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确保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要建立工作队伍,列出示范县专项资金,编制、细化安全文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进度安排。二是要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充分吸取先进地区及我省榆林市、宝鸡市陈仓区安全文化创建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建安全文化管理示范县活动的方法和途径。三是加强协作,协调配合。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县政府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示范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完成,从而实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二、狠抓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麟游县、镇坪县要把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作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渠道,指导督促企业分类别、分步骤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一是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各行业、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有安全文化创建标准的按要求达标,无标准的要尽快建立标准。二是对规模以下企业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在2014年底前完成安全文化创建达标工作。三是把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作为推进安全文化工作的有效抓手,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运用过程控制,把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降到最低限度,把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彻底排除。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班组、车间、企业相互配套、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作为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载体,以标准化建设推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管理“零缺陷”、事故“零容忍”、生产“零伤亡”。四是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隐患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制度,深入、细致、扎实地排查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抓好落实。
三、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省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安全文化示范县的支持和服务,完善安全文化创建扶持规定,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是及时跟踪了解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示范县的组织协调,增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安全文化创建工作达到示范要求。另一方面是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分管业务实际,利用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在企业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方案,按步骤完成创建任务。
四、开展实时评估和监督。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对安全文化创建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验收,及时掌握创建工作的进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制定评价标准,指导安全文化创建工作。要制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评价标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并按照标准对申报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审查。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按照两县创建方案明确的任务和时间,分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三是做好验收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后,要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验收申请,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及时组织专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省、市、县要加强对安全文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检查与管理,真正使示范县起到带头引领的作用,推动全省各行业、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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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