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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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督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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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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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储存及油气长输管线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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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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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企业检维修环节是否制定方案、应急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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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许可证过期应停而未停的情况;是否存在已经停产关闭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复产复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有违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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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工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工艺流程的每个环节的单元操作过程或工序的设备构成和连接是否合理并保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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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隐患治理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2014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整改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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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应急抢险措施是否可行;操作及管理人员对相关应急措施是否掌握;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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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六)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盲板抽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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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七)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到位的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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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八)属于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自动控制、安全联锁及紧急停车系统,该系统是否正常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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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九)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液体危险货物充装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液体危险货物充装环节安全管理;装置区内装置储罐(组)布置,仓库、储罐区、装卸设施布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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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十)油气长输管线日常巡检、隐患排查和占压整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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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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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自即日起,集中2个月时间,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属地监管部门、企业集团检查督查和省安全监管局适时督查的方式同时进行。企业自查自纠要采取全员参与与专家诊断相结合的方式;监管部门要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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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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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自即日起,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检查督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对照专项行动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全面落实自查自纠,企业集团检查要做到所属企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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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检查,市、县(区)检查要做到辖区内企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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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各市(区)安全监管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方案书面报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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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将此通知迅速发至辖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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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系人:陈坤山 联系电话:029-8729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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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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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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