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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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电〔2014〕19号)和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14〕67号)、《关于全省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陕安委办〔2014〕107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陕安监〔2015〕56号)要求,决定举办一期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现将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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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一、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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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各市(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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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二、培训时间及参加人员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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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培训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5日(4月21日下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华清堂18层大厅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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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名额分配:西安市20人、宝鸡市5人、咸阳市20人、铜川市5人、渭南市20人、延安市10人、榆林市10人、汉中市5人、安康市10人、商洛市5人、杨凌区5人、韩城市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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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三、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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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华清堂B座0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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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地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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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四、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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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防尘、防火、防水管理制度和泄爆装置、防静电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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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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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此次培训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体承办。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其中,问题大、隐患多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于4月1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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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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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培训费由承办单位按标准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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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 系 人:钱文珺、闫琳、李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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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系电话:029-82628296、029-82628269、1310953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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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附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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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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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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