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基础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5-00126 发文字号 陕安监函〔2015〕109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5-05-1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基础调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基础调查的通知

时间: 2015-05-14 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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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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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正在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为了解掌握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情况,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决定开展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基础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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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调查范围: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独立设置的安全监管部门(含所属的安全监管执法支队、大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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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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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是部门机构数量、人员编制情况;二是办公业务用房建设、交通工具和专业装备配备情况;三是“十三五”时期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重大项目需求;四是“十三五”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有关思路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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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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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一是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可从省局网站安全宣传/安全科技栏目下载),填写的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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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二是请各市区安监局接到通知后,迅速将通知转发给所属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包括拟纳入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高新区等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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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三是请各单位前将有关表格填写好,会同文字材料,市局汇总好后统一于2015年5月29日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直接发送到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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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四是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填写表格时,有关省级部门和森工系统、农垦系统内容不在填写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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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联系人:周利军     联系电话:029-872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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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电子信箱:zhouxulij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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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七楼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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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邮编: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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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附件:1、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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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2、工作条件建设情况统计表(从省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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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        3、“十三五”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重大项目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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