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5-00130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5〕90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5-05-21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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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5-21 1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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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n\t    2015年 4月6日,福建漳州市古雷腾龙芳烃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4月9日,我局下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安监〔2015〕70号),要求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展中。4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43号),现将此文转发你们,请结合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n\t    一、检查范围

\n\t    全省范围内所有石油化工企业都要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把本通知转发县(区)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有关企业。

\n\t    二、检查内容

\n\t    按照《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17条检查内容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提出的5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n\t    三、检查时间和形式

\n\t    自即日起至9月底,采取企业自查,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督查的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市、县安全监管局做好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的全面检查,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中央在陕和省属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各企业于7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于9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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