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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n\t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59号)、《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和《2015年全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陕安委办〔2015〕33号)精神,进一步督促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不重视、辨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不讲科学盲目施救等问题,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完善管理机制,排查安全隐患,建立管理台帐,实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请各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随2015年全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n\t联系人:张学军 电 话:029-87293144
\n\t邮 箱:9716518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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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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