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重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16-00081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6〕99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16-06-2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重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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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重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时间: 2016-06-27 11: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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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    2015年9月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要求,组织开展了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全省共摸排出有关造纸生产企业7家、酱腌菜生产企业28家及其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但对通知中要求的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培训、风险辨识、建立台账、设置警示标志等一些基础工作仍未摸排检查到位,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造纸及酱腌菜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重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n\t    一、认真开展 “回头看”,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精神,结合《陕西省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陕安监〔2016〕26号)中各项工作节点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回头看”,把辖区、行业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彻底摸清本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确保尚未检查到的企业要检查到位,并及时补报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工贸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n\t    二、加强宣教培训,提高意识。在前期开展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中,部分地区和企业未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内容进行自查自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上报的专项检查表存在数量不全、质量不高的问题,部分专项检查表有空项、缺项,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无签字确认等,暴露出许多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不重视,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认识不到位。为此“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各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技能以及相关作业规定等的宣传力度,分级组织开展辖区内工贸企业有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n\t    三、开展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此次“回头看”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去年全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事故依然多发,较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约占工贸行业较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的50%,其中工贸企业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检修过程中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大。为吸取事故教训和遏制事故发生,各市(区)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要求,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摸清辖区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

\n\t    四、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专项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未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保证有限空间作业投入及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要严肃查处。目前,正值夏季,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要针对高温环境下有限空间作业特点,通过增加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检测的频次,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换气措施,加大作业现场巡查次数等措施降低危险;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暑降温措施,防范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的危害,保证安全生产。

\n\t    五、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工贸监管处,专项检查及汇总内容按照《通报》中的附件2、附件3填报。

\n\t    联系人及电话:叶剑虹029-87290727

\n\t    电子邮箱:ajjyqh@sha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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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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