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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n\t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函〔2016〕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开展情况,于2016年8月15日之前,将书面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报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电子版发送邮箱:sxajzac@163.com。
\n\t 联 系 人:魏永强
\n\t 联系电话:029-639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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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处)
\n\t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