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t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r\n
\r\n\t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全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规定,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陕安监〔2016〕42号)安排,决定在西安举办2016年全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n
\r\n\t 一、培训对象
\r\n
\r\n\t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未参加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的执法人员。
\r\n
\r\n\t 二、培训内容
\r\n
\r\n\t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
\r\n
\r\n\t (二)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r\n
\r\n\t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要点;
\r\n
\r\n\t (四)非煤矿山监管业务要点;
\r\n
\r\n\t (五)粉尘防爆企业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
\r\n
\r\n\t (六)职业卫生监管业务要点;
\r\n
\r\n\t (七)应急管理及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及审查要点;
\r\n
\r\n\t (八)行政执法基本理论知识、《行政许可法》、执法文书应用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r\n
\r\n\t (九)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与主要方法、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新政策等。
\r\n
\r\n\t 三、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r\n
\r\n\t (一)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r\n
\r\n\t (二)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可在分配名额范围内调整参训人数。
\r\n
\r\n\t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r\n
\r\n\t (一)培训时间
\r\n
\r\n\t 第一期: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11月25日下午报到)。
\r\n
\r\n\t 第二期: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12月5日下午报到)。
\r\n
\r\n\t (二)培训地点
\r\n
\r\n\t 陕西公务员大厦 (黄雁村十字东北角,西安市友谊西路边75号,联系人:高鑫 联系电话029-85565883,手机13571813602)。
\r\n
\r\n\t 五、具体要求
\r\n
\r\n\t (一)指定专人负责。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报名和汇总本市(区)名单。要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名额分配工作,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控制人员名额指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必须经市、县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否则不予培训和办证。
\r\n
\r\n\t (二)严格报名时限。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见附件2)和《2016年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报名表》(两期班分开填写,见附件3)于10月20日前统一邮寄到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地址:陕西省政府大院内省机关服务中心院c楼,联系人:张克诚,邮编:710006)
\r\n
\r\n\t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将个人2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电子版照片(白色背景,尺寸32mm×40mm,小二寸标准护照照片,不含申请表贴的照片)及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培训班会务组。
\r\n
\r\n\t 六、其他事项
\r\n
\r\n\t (一)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样式、省安全监管局印制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r\n
\r\n\t (二)本次培训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培训、食宿费用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承担。
\r\n
\r\n\t (三)联系方式
\r\n
\r\n\t 联 系 人:唐鹏飞(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r\n
\r\n\t 联系电话:029-63916024
\r\n
\r\n\t 联 系 人:张克诚(陕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r\n
\r\n\t 联系电话:029-87293963 手机:13572848594
\r\n
\r\n\t
\r\n
\r\n\t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r\n
\r\n\t 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
\r\n
\r\n\t 3.2016年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第 期)培训班报名册
\r\n
\r\n\t
\r\n
\r\n\t
\r\n
\r\n\t
\r\n
\r\n\t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n
\r\n\t2016年9月21日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