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在陕、省属矿山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矿安〔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矿安〔2021〕16号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