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22-00155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55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发文时间 2022-02-2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2-02-22 09: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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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全省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克服疫情影响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实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等模式,切实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全省应急管理系统2021年共执法检查企业19535家次,发现违法行为23179起,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9964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37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702起,行政罚款6118.71万元。执法检查企业数排名前三位的为西安、渭南、商洛,发现违法行为起数排名前三位的为延安、西安、咸阳,立案起数排名前三位的为西安、渭南、延安,行政罚款金额排名前三位的为西安、渭南、宝鸡;省应急厅立案49起,行政罚款710.9万元。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年执法检查企业减少1427家,但全省立案查处违法行为起数同比增长43.4%,行政罚款总额同比增长59.4%。

(二)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一系列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异地交叉执法。6月下旬至10月下旬,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共组织12个执法组,对全省12个市(区)的10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出问题与违法行为共478项,建议行政处罚320项,其中建议警告及通报批评263项,建议罚款及停产停业共57项,罚款项共涉及企业32家。通过异地交叉执法,集中打击、整治了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不完善、应急救援措施不落实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助推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开展精准执法。8月16日至9月30日,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执法检查企业1280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848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56份,立案查处108件,罚款334.4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1家。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各市按照《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有序开展执法,省厅对年初抽选的34家企业开展执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520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406家,在其它网上公示114家。四是强化日常执法力度。受疫情、洪灾等因素影响,全年执法检查企业数同比减少6.8%,全省12个市(区)有6个同比减少,实现正增长的市有咸阳(161.46%)、铜川(146.84%)、榆林(75.94%)、商洛(70.13%)、安康(50%)、渭南(20.29%);立案起数与处罚金额同比增幅较大,分别增长43.4%与59.4%。立案起数同比增幅排名前三位的市为商洛(280.95%)、汉中(167.74%)、咸阳(98.44%);处罚金额除延安市同比减少11.44%外,其余各市均实现正增长,其中排名前三位的为韩城(556.76%)、商洛(449.57%)、铜川(318.92%)。

(三)强化执法基础建设与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省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推进信息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延安市编制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基础管理)》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取证要点》,汉中市编印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汇编》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执法工作职责、程序、流程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商洛市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试行)》,将各县区执法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安康市制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以期扭转以往执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分离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的执法边界与责任。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与案卷评查。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共审核执法案件293份,涉及处罚金额2055万元,其中省厅17份,涉及处罚金额600余万元;评查2020年度执法案卷71份,逐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反馈至各市局。三是开展执法督查检查。按照年初和重点时段工作安排,省厅对宝鸡、榆林、安康、商洛、汉中、韩城市等地开展执法督查,现场指出部分市县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立案查处、执法文书、统计考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对《全国安全生产简报》中提到的有关问题进行督办,并督促上报整改材料。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改进试点单位各项工作。铜川市及时印发《铜川市开展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6次,确定了17家工贸专项执法企业,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开展工贸专项执法检查2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20条,立案查处4起(责令停产停业2家,警告2家),罚款3.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开具各类执法文书96份,执法检查率、整改率均达到100%。二是及时配备执法装备。各市合理使用省厅奖补资金,配齐执法装备。宝鸡市以“互联网+执法”为重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成效,及时用专项奖补资金购置移动执法终端160部、执法打印终端40台。商洛市在省厅专项奖补资金基础上,积极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27万,为市县区一线执法人员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150余部。西安市及时为市级执法人员全员配备“互联网+执法”终端,同时下拨省级专项经费,用于各区县执法装备的配发,实现全市执法终端配备全覆盖。截止2021年底,全省12个市(区)本级投入资金357万元,配备执法装备748台件。省厅争取专项资金150万元,补充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问询设备、便捷式打印机等装备,提升了执法装备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与实践。商洛市先后13次组织工作推进会、部署会、培训会,共培训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全年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企业168家,发现隐患384项,开具法律文书513份。宝鸡市组织人员实地验收和辅导“互联网+执法”终端APP使用,利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31次,办案35件。西安市录入执法人员564人,检查企业208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153次,整改复查136次。2021年,我省利用“互联网+执法”共录入执法人员2923人,录入企业4206家,执法2059次,开具文书7674份,行政处罚255.4万元。

(五)积极稳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制定印发我省相关改革文件。3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是继河北省后全国第二个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5月27日,经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等七部门会签印发了我省《关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全国第一个出台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文件的省份,《应急管理简报》(2021年第23期)刊发了我省相关工作情况,应急部对我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积极做好执法用车保障工作。对全省执法车辆编号进行分配,督促指导市县按照改革要求和程序,采取政府购置、公务平台包租、设立项目等途径,做好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目前省厅6台执法保障车辆已经到位。三是指导做好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首次配发保障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了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公开招标工作。其中厅机关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工作基本完成,拟近期正式启用执法制式服装。西安等5市应急局已报同级司法、财政部门审核审定,正在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和组织现场量体工作。目前全省市级《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方案》均已获省委编办批准,5个市级53个县级执法机构已挂牌运行,其余市县正在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关键少数”不依法履职现象普遍存在。通过对2021年度已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前三位的为规章制度类违法(19.8%)、隐患管理类违法(15.6%)、培训教育类违法(12.9%)。以上三类违法行为占全部违法行为的48.55%。可见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个大框架下,作为企业的“关键少数”,部分主要负责人并不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关键少数”不依法履职是导致以上三类主要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执法“宽松软”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虽然全省立案查处违法行为起数与行政罚款总额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执法处罚率总体相对偏低。检查企业多、处罚企业少;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多,实际处罚的违法行为少,“不想不敢不会”执法,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亟需提升。主要表现在部分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不能完全按“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执法。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执法过程不规范、执法后整改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及执法基础知识欠缺,对安全风险及各类违法行为规律把握不准确,执法检查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2年,全省应急系统要以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和集中执法及专项执法等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不想不敢不会”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厉打击易发多发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扎实开展执法活动。紧盯重点领域和重要时节,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以减少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分级分类执法为原则,以计划执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为手段,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落实各项执法制度。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二是有效实施精准执法。要准确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既要避免选择性执法,又要确保重点突出,要针对规章制度、隐患管理、培训教育类等多频次出现的违法行为以及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开展对市县执法工作的巡查督查,坚决整治不会、不想、不敢执法或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加强行刑衔接,克服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三)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为目标,持续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标准等业务培训及执法实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业务水平。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方案》,年度重点培训工作主要是省厅组织完成对省本级和市级执法人员的轮训,各市局分别组织完成对县(市、区)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  

(四)持续深化执法改革。一是完成机构设置与人员划转工作。督促市县按照省级七部门《关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工作,尽早挂牌运行。二是做好服装配发与车辆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市县按照改革任务要求和相关程序,做好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首次配发工作。采取政府购置、公务平台包租、设立项目等途径,做好执法用车保障工作。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级统筹、市级部署、县区推进”的原则,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连续实施三年,在全省117个执法单位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求“成熟一批、核验一批、授牌一批”,全面提升全省基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基础建设水平。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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