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关于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2) 235号) 《关于进一步夯实基层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2〕275号)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增加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丰富物资品种、科学合理布局,建立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动态储备管理制度。请结合今年救灾救助工作,统计填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和2022年度调拨使用情况,于11月18日下班前,将表格盖章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并附送电子版。
联系人:岳军 联系电话:029-61166195 13359228199
邮 箱:1810438544@qq.ocm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