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2023年汛期自然灾害趋势分析,我省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总体呈多发、强发势态,各地市均存在暴雨和高温干旱灾害风险。为确保全省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形成我省物资保障“一盘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各市、县(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和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相关情况(见附件1)。
(二)各市、县(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含前置乡(镇)物资情况(见附件2)。
(三)2023年度各市、县(区)应急救灾物资补充情况,含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相关情况(见附件3)。
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质量。请各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辖区内各级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层层细化并建立台账,确保数据详实准确,通过自查工作,切实摸清救灾物资储备底数。
(二)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补充储备。 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救助实际需要,主动向政府汇报物资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及时做好今年物资补充工作,力争主汛期前完成采购入库,为灾害救助工作夯实物资保障基础。
(三)精准开展统计,按时报送情况。请各市局组织本辖区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经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于5月9日前通过“秦政通”平台报送省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物资储备库情况统计表
2.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3.2023年度救灾物资补充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