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735N/2025-00037 发文字号 陕应急函〔2025〕183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03-10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执法检查;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培训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5-03-10 1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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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安排和分级分类执法有关要求,厅机关制定了《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提前谋划准备,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安全生产执法任务。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10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督促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工贸、中介服务及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特制定厅机关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执法对象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2025年度厅机关执法对象为我省辖区内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工贸、中介服务及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中央管理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和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全省的大型民营企业或其他所有制企业总部(实际执法检查时可下延至其权属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确定出了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涉及重叠交叉的企业共8家,各处室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主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一)重点检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35家(详见附件1),占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62.5%。其中,非煤矿山企业7家,煤矿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4家,工贸企业17家。对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年内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二)一般检查企业

一般检查企业21家(详见附件2),占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37.5%。其中,中介服务机构14家,培训机构8家。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选定。

四、执法程序

(一)执法准备

1.对初次进行监督检查的企业,应当了解企业的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状况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对再次执法检查的企业,应当查阅上一次检查时的档案资料。

2.综合分析被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性质、重点场所部位、重点工艺环节、重点设施设备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方式及内容等。

3.准备执法证件及执法记录仪、“互联网+执法”终端等设备。

4.准备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文书等,联系相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二)现场执法、处置和处罚

1.执法人员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依据现场检查方案所列检查事项逐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

2.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即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能立即排除的,责令企业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三)归档

执法工作结束后,应当完整将执法文书、影像等资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履行执法职责。年度执法计划是全年执法基本任务,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能,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年度安全执法任务。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有据、裁量合理、程序闭环。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

(二)认真落实执法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现场执法模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由处室审核员进行审核,并将检查结果在厅网站予以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三)严格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执法检查要做出廉政承诺,接受执法对象监督,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收受礼品礼金、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附件:1.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2.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一般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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