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MB2964735N/2025-00247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时间: 2025-08-07 16: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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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已经2025年第6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的裁量基准一并适用,保障法制统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适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陕西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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