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5-06-24 09: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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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建立省际(陕甘)相邻地区洪灾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第275号)收悉。感谢您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现结合我厅职责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频发,洪水灾害对陕西、甘肃两省交界的城镇、乡村、基础设施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您建议建立省际(陕甘)相邻地区洪灾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两省监测信息共享、统一预警联动、联合防洪调度等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洪水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这与我省当前进一步加强毗邻地区间、流域上下游间以及邻市接壤区域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防汛减灾“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近年来,省应急管理厅根据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建立毗邻省份应急处置区域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事故灾害信息的获取方式,打通跨区域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的沟通渠道,填补了跨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空白,并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签订了《应急合作协议》,形成了洪涝、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重特大事故灾害跨区域联动应对处置的新模式。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防洪减灾上下游、左右岸信息共享和联防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就区域间信息共享、水工程调度、联合会商研判、极端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协同救援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市按照省防总要求,分别结合自身实际持续组织落实,目前均已基本建立了相关机制,并取得成效。如西安市实现了常态化会商研判、水工程调度信息通报、信息通报共享等各项机制;咸阳市将泾河、渭河、漆水河、泔河、漠西河、漠谷河、冶峪河、三水河、太峪河支流底角沟河流等境内大小河流逐条明确县镇村责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信息通报共享方式,并建立了联防工作QQ群、跨区域救援队伍花名册;延安市建立了市与市之间的微信群强化信息共享,并派出工作组督导各县区强化联防联动工作;榆林市与黄河府谷水文站、吴堡水文站建立汛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榆林-延安、榆林-鄂尔多斯防汛联防工作群;汉中市南郑区与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平昌县签订《毗邻区县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宁强县与毗邻的略阳、四川省旺苍县,洋县与毗邻的西乡等县区拟定了防汛减灾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略阳县气象局与嘉陵江上游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徽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宝鸡市凤县,汉中市留坝县、勉县签订气象数据共享协议;安康市制定防洪减灾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制度框架对接毗邻区信息联系台账;商洛市制定了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上下游雨水情信息互通联防责任清单,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建立了毗邻地区防汛指挥机构通讯联系台账,建立了跨县区、跨镇(街道)主要河流防汛工作联动QQ群、微信群等。

同时,在您专门提出的省级洪灾信息共享方面,省防总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持续加强与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的沟通合作,目前可共享毗邻外省报汛站53处,其中常年报汛站41处(水文站40处,水库站1处),汛期报汛站12处(水文站9处,雨量站2处,水位站1处),特别是甘肃省境内11处(水文站9处,雨量站2处),涵盖了与我省江河防洪息息相关的马莲河、黑河等大中小河流,采用国家统一标准的洪水、气象预警指标,实现了预警信息上游到下游的无缝对接,指挥调度全域覆盖。如2021年甘肃省正宁县堰塞湖事件发生后,我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指挥调度咸阳市、旬邑县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妥善处置了此次险情。2022年甘肃省马莲河流域遭遇暴雨后,我省提前下发防洪通知,连续跟踪调度马莲河、泾河、渭河洪峰,提前组织巡堤查险和清滩撤离,实现了无堤防决口、无人员伤亡的目标。

尽管我省在省际(陕甘)相邻地区洪灾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中取得一定成效,也能基本满足防汛抗洪工作需求,但我们深知跨区域防汛联防联动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系统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相邻地区洪灾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市、县、乡层面深入查找不足,补足短板弱项,持续提升我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防汛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持续为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献言献策,合力为我省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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